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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1学期期末统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作者:sdxy     来源:水利与电力学院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2020-2021-1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定于20201230-1231日进行,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长江楼学术报告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1230-31日 上午:08:40-10:20 下午1420-1600

具体考试科目、考场、监考人员等信息可于20201224日之后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二、工作安排

1.统考科目一律采用闭卷方式。各二级学院(部)在20201215日前安排专人统一提交本单位统考科目考试试卷样本到学校文印室印制。

2. 统考试卷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部)安排人员进行分装,人员名单(2人)于1218前将报教务处。试卷按照考场、科目和考生人数进行分装,分装时间定于20201223日下午,分装地点为学校文印室。

3.考试科目、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等由教务处负责编排,于20201224日在教务系统公布。

4.针对取消学生课程考试资格的情况,任课教师应在考前1周将《取消学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查表》报各二级学院(部)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5.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各二级学院(部)及时审核。教师在成绩审核通过后,及时将试卷等考试资料原件按《关于试卷装订归档工作的规范化要求(2018)》,送班级所属二级学院资料室,公共课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承接课程的试卷由本院(部)负责归档。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严格按照学校《考务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要在考前召开学生动员会和教师动员会,进行考风考纪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1《监考须知》),若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监考,须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务处办理调代监考审批手续。

3.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字并领取试卷,试卷必须由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各二级学院(部)应安排人员在考务办公室协助试卷发放。

4.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证件或开考时间超过30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禁止考生交卷。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需提醒考生注意考场卫生,尤其需要监管草稿纸的发放和回收。

5.考试结束,监考人员须分班级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试卷。考试结束后两名监考人员应同时到考务办公室交回试卷。各二级学院(部)应安排人员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协助试卷回收,并清点试卷科目和份数

6.成立学校、二级学院(部)两级考风考纪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巡视检查工作力度。

1)学生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即时张榜通报,并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教师及监考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失职经查实,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3)教务处组织对试卷命题、审批签字、阅卷质量、考场纪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考核依据。


附件1:监考须知

附件2:考试应急处理预案

教务处

2020127